新华社南京10月31日电(记者叶超)江苏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提出,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外,所有领域一律对民间资本开放,支持民间资本加快进入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
江苏省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对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行为要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本要逐步退出一般性竞争性领域。对民间投资,落实民间资本可以进入所有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领域的要求,鼓励民间资本在更大空间实现加快发展。为支持民间资本加快进入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意见》要求市场准入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对所有经济主体公开透明,不得单独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
江苏省省长罗志军介绍,这次省政府出台的《意见》对扶持民营企业解决融资、担保、审批等问题,对确立民间投资的主体地位、放宽民间投资领域限制、创新民间投资进入途径等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为增强可操作性,省政府还专门下发文件明确责任主体,由各部门制定配套措施,把既定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让民营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一样享受到真正的“国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