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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调整10个远郊区县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01日   来源:人民日报

    为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北京再次降低廉租房“门槛”。北京市住建委新近发布消息:经市政府批准,10个远郊区县对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做出调整——通州区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与城六区持平;房山区、密云县等9个远郊区县的准入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731元(含)。这意味着更多的北京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廉租房。

    近年来,北京多次调整廉租房准入标准,不断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2005年,城八区廉租房准入标准从城镇居民低保标准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580元。2009年,全市廉租房准入标准统一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97元(含)。今年8月1日,北京再次调整城六区廉租房准入标准,提高至960元。时隔2个月,远郊区县廉租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也相应提高。

    北京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廉租房准入标准由各区县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综合考虑居民收入、住房价格、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情况等因素。2009年,全市廉租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为697元,是按当年410元的低保数额乘以系数1.7后得出的,2010年低保线升至430元,准入标准应相应提到731元。(记者王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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