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11月17日电(记者任会斌)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获悉,为建立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各地的教育拨款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内蒙古规定今后凡是教育经费增长不达标的盟市,将被扣减教育专项补助金。
统计显示,在内蒙古12个盟市中,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去年的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增幅,高于同期的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其中锡林郭勒盟高出13.61个百分点。
但是,去年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的预算内教育支出增幅,均低于同期的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特别是呼伦贝尔市和兴安盟,分别低21.63个和16.11个百分点。
为督促各盟市增加教育投入,目前内蒙古已将各盟市的年度教育投入增长情况,列为对各盟市财政、教育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将此作为分配财政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今后凡是教育经费增长不达标的盟市,自治区级财政将扣减其教育专项补助金。同时,凡是完成较好的盟市,自治区级财政将通过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的方式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