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11月23日电(记者 景如月、任会斌)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获悉,为缓解物价上涨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内蒙古自治区在采取措施稳定、增加农副产品市场供应的基础上,将向230多万名城乡低收入居民发放临时生活补贴,而且补贴标准将与物价涨幅联动。
今年以来,内蒙古市场的粮油、蔬菜、副食品等价格也出现了不同幅度的上涨,增加了城乡低收入居民的生活压力。为此,内蒙古计划从今年12月起,向231.78万名城乡低收入居民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具体涉及城镇低保对象87.46万人、农牧区低保对象117万人、重点优抚对象6.9万人、农牧区五保对象9.27万人、孤儿0.75万人,此外还有高校经济困难学生10.4万人。
据测算,按照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补贴2个月、城乡低保对象等群体补贴3个月的初步计划,此次内蒙古将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3亿多元。
为最大限度地保障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构筑常态机制,内蒙古还将临时生活补贴制度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衔接,并变相对静止的救助标准为动态的“水涨船高”式救助标准。具体而言,内蒙古将建立低收入居民临时生活补贴联动机制,即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出现持续大幅升高,影响城乡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时,向低收入居民发放临时性生活补贴。
根据内蒙古初步拟订的方案,今后,如果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连续三个月增幅达到3%,内蒙古将分别按照每月60元、30元的标准,向城镇、农牧区低收入居民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在此基础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每上升1个百分点,城镇、农牧区低收入居民每月的临时生活补贴标准将分别上调20元和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