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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大幅提高孤儿和"五保"老人供养标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1月1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呼和浩特1月16日电(记者任会斌)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为了改善孤儿和农牧区“五保”老人的生活条件,内蒙古2010年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供养标准。

    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统计,截至去年年底,内蒙古已纳入供养范围的孤儿6654名,其中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的孤儿分别为1162名和5492名。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

    2009年,内蒙古农牧区“五保”老人集中、分散供养平均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575元和1311元;2010年,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3079元和2064元。

    内蒙古现有农牧区“五保”老人9.27万人,集中供养率约为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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