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病实行“四费合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8月0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武汉8月9日电(记者黎昌政)8月15日起,湖北城乡居民到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病,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每人次10元。

    湖北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调整全省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

    通知指出,一般诊疗费由门诊就诊患者及新农合基金或城镇医保基金共同负担。其中,门诊患者就医时个人支付3元,新农合基金或城镇医保基金统一支付7元。各地原已出台的挂号费、诊查费和注射费等减免规定继续执行,直接冲抵参保患者个人付费部分。

    湖北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实行一般诊疗费政策是湖北省医改目标的重要内容,简化合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有利于方便群众就医,也便于监管。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最常见的诊疗流程均执行相同收费标准,也有利于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转变基层门诊输液率偏高、抗生素激素滥用的现状,为群众提供适宜药品、适宜服务和适宜技术。

 
 
 相关链接
· 江西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会议召开
· 陕西《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意见》出台
· 福建省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意见
· 山东下发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指导意见
· 发展改革委等将用2年清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
· 国办转发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意见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