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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台风“纳沙”国家救灾预警响应紧急启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27日 19时48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 针对今年第17号台风“纳沙”,国家减灾委、民政部于27日14时紧急启动国家救灾预警响应,向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云南等地民政部门以及中央救灾物资福州、南宁、昆明储备库发出紧急通知,安排部署防范应对工作。

    国家减灾委、民政部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及时加强与气象、国土、水利、海洋、渔业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加密会商频次,实时跟踪“纳沙”的移动路径,高度关注可能出现的强降雨天气过程,及时通过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多渠道、广覆盖、不间断地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纳沙”的最新动态和可能造成的损害,以便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切实减轻灾害损失。

    各地民政部门要视情及时启动救灾预警响应,提前派出工作组赴影响较重地区,检查指导各项应对准备措施。要配合做好危险地段、危险区域的安全排查,切实摸清可能面临的自然灾害风险和隐患情况,在危险区域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避险转移措施,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可能影响区域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特别是要配合做好旅游景点、海上养殖渔排、港口危险地带、低洼易涝地区、山洪灾害易发区域等人员的疏散转移,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国家减灾委、民政部还要求,中央救灾物资福州、南宁和昆明储备库要切实加强与本地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进一步完善救灾物资紧急调拨机制,认真做好物资调拨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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