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广西: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0月11日 20时02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宁10月11日电(记者 卢羡婷)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以更好地规范政务服务活动。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当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有特殊原因不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需征求上一级政府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意见后,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办法》规定,部门工作人员超时办结政务服务事项、利用工作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粗暴刁难申请人等将追究其行政过错责任,涉及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杜新介绍,此次出台的《办法》是广西首部全面规范政务服务的自治区级政府规章,进一步规范了政务服务管理适用范围、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政务服务的管理职责等,将有利于群众、企业得到更为简便、规范、高效的服务。

    据了解,目前,广西共建立各级政务服务中心478个,包括自治区本级1个,地级市14个,县(市、区)111个及部分乡镇和街道352个,初步形成了自治区、市、县、乡镇、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 

 
 
 相关链接
· 地震局副局长赵和平听取广西防震减灾工作汇报
· 广西139个景区景点门票价格降幅达三成
· 全国林下经济现场会在广西南宁召开 陈昌智讲话
· 广西200个“难点村”得到根本治理 情况明显好转
· 广西隆重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努力实现富民强桂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