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11月12日电(记者刘兵)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获悉,自今年7月启动城乡困难群众价格补贴以来,目前已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37亿元,230余万各族城乡困难群众受益。
据新疆民政厅介绍,目前新疆共有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优抚对象等城乡困难群众共230余万人。根据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城市低保对象、由国家抚恤金保障的优抚对象不低于每人每月12元,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不低于每人每月8元。价格临时补贴由各地民政干部以现金方式发放,不打卡,一对一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为缓解物价上涨对生活困难群众的影响,今年7月新疆建立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各地(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4%,即启动补贴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和失业保险金补贴。连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到一定时期后,按照正常程序提高城乡补助标准。一旦提高城乡补助标准,即可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