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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通知要求按统一标准验收拟保留铅蓄电池企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16日 17时52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昌11月16日电(记者 甘泉)记者从江西省环保厅获悉,江西省环保厅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2012年底前,全省所有拟保留的铅蓄电池企业污染综合整治情况将严格按统一标准通过验收。

    近段时间以来,铅蓄电池行业引发的血铅事件呈高发态势,严重威胁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为此,江西省专门对铅蓄电池行业污染进行综合整治。据介绍,通过整治,到2012年年底前,江西省拟保留的铅蓄电池企业必须实现在工艺装备、污染治理、职业卫生防护水平方面得到明显提升,废水、废气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含铅废物得到妥善处置。此外,处于环境敏感区域的铅蓄电池企业将全部搬迁至园区(工业集聚区)进行整合发展,企业防护距离范围内环保搬迁工作也要得到解决。

    江西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整治验收未按标准办理、走过场应付了事,造成重金属污染事故的企业和相关部门将实施责任终生追究制和全过程行政问责制。达到验收标准的企业,则需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示5天,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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