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11月27日电(记者 朱旭东)江苏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江苏将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起全科医生制度,达到每万名居民有3名以上全科医生服务的目标,让每一位患者都可以及时在社区医院得到诊疗。
全科医生可以称为有中国特色的“私人医生”。意见规定,取得执业资格的全科医生一般注册1个执业地点,也可根据需要多点注册执业,可以在社区医院全职或兼职工作,也可以依法独立开办个体诊所或与他人联合开办合伙制诊所。
全科医生将与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参保人员可在本县(市、区)医保定点服务机构或全科医生范围内自主选择签约医生,期满后可续约或另选签约医生。
在全科医生的服酬方面,江苏省规定,全科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按年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各地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签约人群结构以及基本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为解决现阶段全科医生紧缺问题,江苏省将大力推进基层在岗医生转岗培训。对江苏省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完成全科医学知识相关培训的骨干医师,按需进行1年时间的转岗培训。同时,鼓励医院医生到基层服务,严格执行城市医院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1年的规定。通过一系列努力,力争到2012年,使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