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11月30日电(记者 许祖华)记者从陕西省卫生厅了解到,截至目前,“三统一”药品已在陕西全省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全省87.21%的村卫生室用上了“三统一”药品。
目前,陕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呈现“三增三减一改善”趋势:总收入平均增加2.52%,月均门急诊人次平均增加18.38%,月均住院人次平均增加6.88%;药品收入平均减少4.48%,患者门急诊次药品费用平均减少31.09%(11.32元),患者次均住院药品费用平均减少19.17%(82.95元);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状况得到有效改善。
陕西省药品“三统一”是指药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为确保这项民生工程健康稳步运行,今年以来,陕西相继出台经费补偿机制、药品采购过渡政策、完善药品统一配送意见、药品“三统一”工作违规行为处理及责任追究办法等诸多配套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工作,明确目标。药品“三统一”逐步取代了“以药补医”机制,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回归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