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9日电(记者周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市长研讨班29日在北京举办,29位主管市长或宣传部长参加。
本次研讨班既安排了有关创建示范区工作情况介绍,也有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们讲解督查、验收办法和标准等,还有案例分析和分组讨论,内容紧凑,形式多样。
据介绍,文化部与财政部2011年联合实施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主要内容是在“十二五”期间,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在全国东、中、西部创建一批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导向性、科学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项目计划以地级市为单位,用6年时间分3个创建周期创建90个左右示范区,覆盖、带动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的市县,以此为抓手,整体推动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011年上半年,第一批31个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47个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获得创建资格。中央财政对创建示范区和示范项目给予了大力支持,按照东部每个示范区400万元、中部800万元、西部1200万元,示范项目东部每个50万元、中部100万元、西部15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和奖励。
据不完全统计,第一批创建示范区启动以来,调动了地方接近100亿元的创建资金。如广东东莞、安徽马鞍山等,创建资金投入都在10亿元以上。北京市朝阳区在两年的创建周期内,中央财政补助和奖励的400万元引导资金,带动北京市政府投入4000万元,朝阳区政府投入4亿元。
对下一步创建示范区工作,文化部部长蔡武提出,要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在创建工作中的职责,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率先建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在区域乃至全国的龙头、示范作用;加强制度设计研究,努力推出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的制度设计成果;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