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6月6日电(记者 吴晶晶)全国政协提案承办单位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专题研讨班6日在广东省珠海市举办。
提案是人民政协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为进一步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全面提升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化水平。
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林智敏在开班式上指出,《意见》的颁发是我们党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也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建设的有力举措,标志着提案办理工作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学习贯彻《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广大提案工作者和提案承办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责。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驻会副主任王国卿在就学习贯彻《意见》作辅导报告时指出,《意见》从完善提案交办制度、规范提案办理内部运行机制、强化提案办理协商机制、抓好重点提案办理工作、采纳提案中的合理建议、健全提案答复机制、完善提案办理督查制度等七个方面,对提升提案办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明确、系统的要求,同时就进一步加强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出了具体要求,必将对促进提案工作乃至于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在这次专题研讨班上,部分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代表,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铁道部等55个全国政协提案承办单位以及广东省政协部分提案承办单位对贯彻落实《意见》进行了交流研讨,表示要以提高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化水平为目标,着力推进提案办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升提案办理工作实效,使政协提案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据了解,全国政协还将举办地方政协学习贯彻《意见》专题研讨班,推动各方面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切实把《意见》精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