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宁波5月29日电(记者 郑黎)记者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11年5月1日至今,宁波中院共受理2684件醉驾案,醉驾入刑两年,发案量仍呈增长趋势。
据宁波中院统计,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写入刑法并实施以来,宁波市法院共受理危险驾驶罪案件2684件,全部系醉驾案件。近两年来,醉驾案件数量一直居高不下,且整体呈增长趋势。2011年5月至12月,宁波市法院受理醉驾案件298件,2012年受理醉驾案件1665件,同比上升458.72%,2013年前4个月受理醉驾案件732件,较上年同期上升11.88%。醉驾案件收案总数仅次于盗窃案件,位居第二。
宁波公安交警支队江东大队何建东警官从去年起至今已查获涉酒驾驶案件1100余起,其中醉驾占25%左右。他说近两年来加大了酒驾、醉驾的打击力度,绝大多数司机都知道酒后不得驾车,众多涉案司机之所以敢以身试法,主要是抱着侥幸心理。
根据这两年来的查案情况,何建东分析说,从司机身份来看,醉驾绝大多数都是经商或普通务工人员;从年龄结构看,20岁左右的年轻人约占醉驾50%;从地域户籍来看,60%以上醉驾为外地车和外地户籍司机,尤其以北方人居多;从性别来看,酒驾案90%以上为男性,但女性醉驾比例大于男性,可见也有不少女性酒量甚大并也会酒后开车。
宁波市中级法院刑二庭法官陈靖表示,醉驾近两年来之所以居高不下,主要是公安机关加大了打击力度。陈靖认为,未来随着酒驾监管进入常态化,醉驾犯罪会逐步下降,但仍会保持一定的发案率,对此,我们不可过于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