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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政紧急拨付2.8亿元支持防汛救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5月29日 22时03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广州5月29日电(记者王凯蕾)记者29日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目前广东全省大部分地区出现了较严重的洪涝灾害,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百年一遇的灾情,防汛形势极为严峻。为此,广东省财政及时筹措资金,安排28164万元支持防汛救灾复产重建工作。

    据了解,救灾资金的具体安排为:给予灾情较为严重的韶关、梅州、清远三市应急救灾资金各1000万元,共计3000万元;同时,安排中央防汛补助资金4000万元、省级水利防汛救灾补助资金2000万元,帮助灾区修复水毁水利设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为尽快解决受灾地区道路交通损毁严重的问题,广东省财政安排水毁公路灾后复产重建资金2000万元,用于受灾严重的韶关、河源、梅州、清远等10个市的水毁道路的抢险修复。并安排地质灾害防治资金1000万元,用于支持灾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地质灾害巡查与应急治理。

    同时,积极做好受灾地区生产复建工作。安排韶关、河源等市农业救灾复产补助资金500万元,用于补助灾区购买种子、种苗、农膜、柴油等生产资料和修复灾毁生产设施。安排灾毁基本农田垦复省级补助资金3350万元,用于韶关、河源、梅州、清远等4市灾毁基本农田垦复工作。安排价格临时补贴资金1028万元,用于受灾地区的蔬菜种植基地临时补贴。

    为支持各地受灾中小学维修校园校舍及购置教学设施设备,省财政安排教育救灾金资金248万元。此外,安排紧急转移安置生活补助资金3454万元,帮助灾区紧急转移安置人员解决基本生活困难。安排“全倒户”过渡期生活救助补助资金2274万元。按照每户1万元的补助标准,安排“全倒户”补助资金5263万元,支持灾区“全倒户”重建家园。并参照每人8000元的国家补助标准,安排因灾死亡人员抚慰金和丧葬费补助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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