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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暂行)》出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11月12日 17时21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合肥11月12日电(记者 鲍晓菁)记者从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11日该局出台《安徽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暂行)》,将对药品研发、生产、销售等相关企业进行安全信用等级分类,药品招标将倾向于信用优良者,而信用不佳企业在招标中将面临出局。

办法规定药品安全信用等级分为守信(A)、基本守信(B)和失信(C),对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有关部门将邀请安徽省医药行业协会、医药商业协会以及有关专家参与审定企业信用,评定结果在省局办公自动化平台公示,接受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监督。

药监部门还将优先推荐A等级企业参与重点项目申报、药品招标采购及评优评先,对于C等级企业将不予办理药品招标采购等相关证明、不予推荐参加政府或部门项目申报、评优评先。

记者采访相关业内人士,他们普遍认为,《安徽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暂行)》将安全信用管理扩至生产企业,将药品质量稳定的生产企业纳入A级评级,并给予招标上的优待,此举完善了基本药物招标模式,防止低质药品在招标中以低价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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