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表彰暨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命名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何勇主持会议 华建敏讲话
新华社北京9月3日电(记者李亚杰)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表彰暨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命名电视电话会议3日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何勇主持会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何勇在主持会议时强调,推行政务公开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政治保证。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地区、各部门要以这次表彰会为契机,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深入开展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活动,努力培养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推动全国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以政务公开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华建敏总结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国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办事公开为重点,继续全面、深入、扎实地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通过政务公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公开促监督,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以公开促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公开带服务,全面提高公共服务能力。要通过政务公开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大力推行公示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坚持高效便民,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坚持双向互动,畅通政府与群众沟通渠道。要通过政务公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会议表彰了123个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命名了63个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江苏省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推行政务公开的经验。
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命名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9月3日电(记者李亚杰)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3日印发《关于命名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的决定》。《决定》全文如下: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公开的内容、形式不断规范,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日趋完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为各地区、各部门推行政务公开提供了示范。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深入推进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政务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各省(区、市)高度重视,组织创建了一批省级政务公开示范点。在各省(区、市)申报的基础上,经严格审核,决定命名北京市朝阳区等63个单位为“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
希望被命名的示范点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再创佳绩。各地区、各部门要以示范点为榜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为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