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境污染防治力度加大
污染防治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之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污染防治工作由70年代以实行“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为重点起步;80年代提出积极推行深化环境管理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制、污染集中控制和限期治理等制度和措施;90年代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工业污染防治由末端治理向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由浓度控制向浓度与总量控制相结合转变,由分散治理向分散与集中控制相结合转变的三个转变,开展了大规模的重点城市、流域、区域、海域的污染防治及生态建设和保护工程;近年来,国家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更加重视,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工业三废治理取得成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步得到控制,城市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增强。
(一)“三废”治理取得成效
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作为主导地位的工业越来越发达,工业“三废”排放带来的污染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我国从国情出发,经过多年的努力,对多数污染严重的老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采取利用资源和能源综合处理、加强污染治理工程建设,清理整顿、取缔关闭违法企业等措施,减轻了对环境的污染,收到了比较明显的效果。
2008年全国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2.4%,比2001年提高了7.2个百分点;工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88.8%,提高了27.5个百分点;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为89.6%,提高了22.3个百分点;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为89.3%,提高了39.1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64.3%,提高了12.2个百分点;“三废”综合利用也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达到1621.4亿元,提高3.7倍。
附表1 “三废”治理效率情况
单位:%,亿元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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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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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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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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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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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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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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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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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
|
88.3
|
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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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7
|
91.2
|
90.7
|
91.7
|
92.4
|
工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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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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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
|
69.1
|
75.6
|
79.4
|
81.9
|
86.3
|
88.8
|
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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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
|
75.0
|
78.5
|
80.2
|
82.9
|
87.0
|
88.2
|
89.6
|
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
|
50.2
|
61.7
|
54.5
|
71.1
|
75.1
|
82.9
|
88.1
|
89.3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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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
51.9
|
54.8
|
55.7
|
56.1
|
60.2
|
62.1
|
64.3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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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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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
17.5
|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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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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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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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
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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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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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6
|
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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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0
|
573.3
|
755.5
|
1026.8
|
1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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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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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
“十一五”规划纲要将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确定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为实现减排目标,国家积极推进工程减排,新增燃煤脱硫机组总装机容量;狠抓结构减排,全国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关闭小火电机组、淘汰小炼铁、小炼钢、小炼焦、小造纸等;加快管理减排,加强污染减排指标、统计和监测体系建设,2007年出台了《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三大体系”能力建设。2008年建立和完善了减排计划审核备案、工程核查调度、数据会审考核及发布等一系列制度,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减排工作进展不力的城市和地区实施区域限批,推动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顺利进展。
初步核算,2008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320.7万吨,比2007年下降4.4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321.2万吨,比2007年下降5.95%。与2005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6.61%和8.95%,不仅继续保持了双下降的良好态势,而且实现了目标要求的任务完成进度,为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城市环境持续改善
近年来,国家大力加强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促使城市的基础设施水平不断提高,功能不断完善,人居环境逐步改善。到2008年底,全国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8106万立方米,是20世纪80年代初的96倍;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2%,比90年代初提高了55.3个百分点;集中供热面积34.9亿平方米,是80年代初的299倍,是90年代初的12.6倍;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3%,比90年代中期提高14.2个百分点。全国监测的519个城市中,有399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含二级)标准,占监测城市数的76.9%;有113个城市为三级,占21.8%;有7个城市为劣三级,占1.3%。全国监测的392个城市中,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好的城市占7.9%,较好的占63.8%,轻度污染的占27.0%,中度污染的占1.3%。
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不断加强
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出了大量的努力,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的方针,国务院批准了《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批准并印发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全面落实“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不同区域生态破坏原因和特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国家积极推进植树造林、水土保持、草原建设和国土整治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强森林、湿地和荒漠生态系统建设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实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建立了一批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国家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确定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国务院批准了《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批准并印发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全面落实“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不同区域生态破坏原因和特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战略,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不断加强。
(一)林业生态建设稳步发展
第六次(1999―2003年)全国森林资源清查资料显示,我国森林面积达到17491万公顷,比第五次(1994―1998年)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增长10.0%;森林覆盖率为18.21%,增长1.66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为124.6亿立方米,增长10.6%。十六大以来,国家以六大林业工程为重点,大力推进生态建设,同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力度。2008年全国共完成造林面积535.4万公顷;其中六大林业重点工程造林面积343.8万公顷,占全部造林面积的64.2%。造林面积增长的同时,林种结构进一步调整,造林质量呈上升趋势。
(二)自然生态保护建设得到加强
我国政府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建设,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拯救濒危的生物物种,维护生态平衡。截至2008年底,全国自然保护区数量达到2538个,比2001年增加987个;自然保护区面积为14894万公顷,增长14.7%;自然保护区占辖区面积比重为15.1%,提高2.2个百分点。
自然湿地进一步得到保护。我国首次(1995-2003)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湿地总面积为3848.6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4.0%,其中,自然湿地3620.1万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94.1%。截至2007年底,全国已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470多处、国际重要湿地30处、国家湿地公园18处。约有47%的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一批生态地位重要的退化湿地生态状况正在逐步得到改善。
(三)荒漠化沙化控制、水土保持等方面取得进展
第三次(2004年)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表明,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荒漠化和沙化整体扩展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全国沙化土地由20世纪末每年扩展3436平方千米转为每年减少1283平方千米。截止到2004年,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为263.62万平方千米,比1999年减少37924平方千米;重、极重度荒漠化面积在荒漠化面积中的比重由1999年的47.3%下降到2004年的38.7%;全国沙化土地面积173.97万平方千米,比1999年减少6416平方千米;流动、半固定沙化面积在沙化土地中的比重由1999年的36.1%下降到2004年的33.9%。
治理水土流失取得新进展。截止到2008年底,全国累计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10159万公顷,比2000年增加了2063万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