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简政放权有助促进创业就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6-05 15:29 来源: 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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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新一批共52项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政放权以促进创业就业。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石磊对此做独家解析。

    经济之声:在昨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简政放权”再次成为主要议题。会议确定,取消和下放新一批共52项行政审批事项,将3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并先期取消一批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在取消和下放的52项行政审批事项中,有34项关系投资创业、10项旨在推动科研创新、8项涉及资质资格。这些扩大就业、创业的简政放权举措,是不是还是比较“实”的?

    石磊:从前后两个方面的政策信息来看,前者主要还是近两年来中央特别是国务院推出的简政放权措施的延伸和深化。在这之前,140多项审批的项目有的已经清理了,有的已经废除了,有的已经下放了。总结过去简化行政审批经验来看,有一些仍然继续需要推进这项措施,所以这次推出来的52项是对过去已经开展工作的一个延续,进一步强调政府从可以放活的领域当中退出来。退出来以后,政府不是无事可做,而是加强政府应该做的一些监管以及利用行业来参与市场监管。

    经济之声:人社部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727万人,相比2013年699万毕业生增长28万人次,再创历史新高,被冠以“更难就业季”称号。在就业、创业领域简政放权,将对“更难就业季”产生怎样的作用?

    石磊:为扩大就业就必须采取一些更灵活,有助于创业,有助于企业发展的措施,政府简政放权实际上跟扩大就业是一致的,尽管简政放权要解决的问题不限于就业,就当前来说,主要目标之一是扩大就业。从已经涉及到的很多专业领域来看,主要还是放开一些事实上政府只需监管的事前审批,便可以让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特别是像化工产业和小微型企业以及自主创业、小额投资的项目,事实上有很多先期就有严格的审批,我们用不着管它,它如果经营不下去,就会自动退出。

    我们知道,1个百分点的净增长所对应的是150-170万的就业岗位。事实上,这讲的是一个平均数,在不同产业领域当中,它的就业弹性是不一样的,有的产业一个百分点的增长可能会带来超过200万的就业岗位。为了增加就业,在所有产业里面还要进一步研究,那些对就业贡献率比较大的行业,事实上不需要政府严格事先审批的,要进一步简政放权,进一步放开,进一步发展。

    经济之声:减少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是这次“简政”的重要内容。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在昨天的会议讨论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举起手中的一份材料,请参会者“认真读一读”,总理说,“这里面列出的有些审批事项,设立8年来,竟连一次申请都没受理过。说起来都好笑!”目前我国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方面现状如何?有哪些突出问题?

    石磊:这个市场比较乱,按理说这里面很多应该属于第三方验查、第三方评估。实际上,如果社会组织缺位,一切事情包括评估到最后的验查审批都由政府来做的话,这里面有很多的制度风险,政府很容易落入制度性陷阱,所以应该更多的强调,涉及到行业标准的,应该利用社会组织、专业性的行业组织来进行评估,而不是由政府来评估。

    经济之声:将3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是这次“放权”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头戏”。正如李克强总理强调的,“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要义,是要切实做好‘放管’结合。‘放’是放活,而不是放任;‘管’要管好,而不是管死。”政府怎样才能做到在“有所不为”的前提下,也必须“有所作为”?

    石磊:这个要求就更高了。一般的理解是,以后很多企业是备案制,而不是事前注册,政府就可以很轻松了。这个理解是不对的,实际上这对政府的要求更高了。因为事前你没有把关,你让它进来了,进来以后万一它严重违法违规,怎么办?政府不是简单的一放了之,而是要加强管理又不至于把它管死,这里面就要把握很多分寸。要根据相关法律,根据行业管理的规则,根据这个产品、项目的性质,设置相应的社会监管举措,不能简单的一刀切。政府不是简单的放任自流,还要加强监管。“放”和“管”不是“要”和“不要”,“放”有一个怎么“放”的问题,“管”也有不同层次的管法。

责任编辑: 郭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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