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凡未落实实名登记等措施的旅馆都将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旅馆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将被追责。”19日,自治区公安厅出台5条新规,严格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旅馆业管理。 日前,由自治区公安厅牵头、五市公安机关专管民警组成的暗访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五市旅馆业进行“背靠背”交叉检查。在暗访检查的111家旅馆中,能够严格按照规定实名登记的有51家,实名登记落实率仅为46%。检查提供留宿的洗浴、足浴按摩场所13家,实名登记的仅有5家,落实率为38%。被检查的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场所,绝大多数没有安装旅业信息系统。 按照新规,即日起,各派出所每月检查辖区旅馆不得少于1次,各县(市、区)治安部门每季度抽查辖区旅馆数量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对无证经营的旅馆,坚决予以取缔;对实名登记不落实的旅馆,立即责令整改,连续两次检查实名登记不落实的,组织多警种、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对治安、消防等隐患突出的,依法从严处罚,坚决予以查封;依法查处旅馆内卖淫嫖娼等违法活动,旅馆经营者对其旅馆内的卖淫嫖娼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的,依法从严处罚,坚决责令停业整顿。按照要求,在公安部门下达限期整改令后,旅馆治安问题依然突出的,县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将要作书面检查,相关治安大队、辖区派出所负责人和相关民警都将被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