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11-12 09:35 来源: 福建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记者11日从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公安部门将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10日,在全省城乡特别是城市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安排,即日起至12月10日为集中宣传教育阶段。公安部门将公布办理注册登记点位、办理流程和所需手续。

12月11日至明年1月10日为加强登记管理阶段。公安部门将加强登记管理;增设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全面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积极协调工商部门落实对电动自行车经销企业的监督检查。

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2月10日为严查严处违法阶段。其间,公安部门将结合实施“加强城市交通管理行动计划”,强化对电动自行车通行量大、交通违法多发区域和路段的巡查管控,常态严查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违反规定载人、闯红灯、闯禁行、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记者 何海铭)

责任编辑: 张维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