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试验区率先实施检商“两证合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11-13 10:47 来源: 福建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福建自贸试验区率先实施检商“两证合一”
企业申领原产地证更便捷

11日,位于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的福州全兆贸易有限公司领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与以往不同的是,这张登记表内既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又加载原产地证申请企业备案信息。这是全国自贸试验区首份以检商“两证合一”形式办结的原产地备案,也标志着由福建省商务厅和福建检验检疫局合力推动的“两证合一”改革正式启动。 

原产地证被称为我国产品走向世界的“经济护照”,企业凭原产地证可享受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快速清关、关税减免等优惠政策。今年1-9月,福建检验检疫局共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9.73万份、47.11亿美元,共为企业减免进口国关税2.07亿美元。

实施“两证合一”改革后,申请人只需向商务部门提供一份申请材料,商务部门审核通过并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后,通过单一窗口的信息化系统将数据提交给检验检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即可在后台进行原产地证备案,再由商务部门“一口发证”,大大提升原产地签证便利化水平。

福建检验检疫局提供的数据显示,该局辖区每年备案的原产地企业约1000家,改革后预计每年共为申请企业节约资金100万元,压缩时间近1000个工作日。(记者 林侃)

责任编辑: 张维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