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粮大省黑龙江重新制定法规保护耕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11-27 10:31 来源: 新华社
【字体: 打印本页

新华社哈尔滨11月27日电(记者 李建平)为坚守耕地红线,实施藏粮于地战略,“中国粮仓”黑龙江省正在重新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来保护黑土地。

近日召开的黑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已经原则同意了《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草案)》。这部新法规对此前的《黑龙江省耕地保养条例》《黑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进行了整合,并将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内容纳入这一立法之中。

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化规模扩大以及缺少保护性耕作措施等原因,黑龙江省耕地质量有所下降,部分地区甚至出现水土流失和沙化,急需通过立法强化管理,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乔延春介绍,黑龙江省耕地总量位居全国第一,切实严格保护耕地,对促进黑龙江省农业发展、推动绿色有机农业战略和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规划,以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均有着重要意义。

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粮食产区,粮食总产量、商品量、调出量均居全国之首。去年,黑龙江省粮食总产量约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十分之一。

责任编辑: 林巧婷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