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12月4日电(记者 黄安琪)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于4日公布“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结果,共梳理出检察工作环节14项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对此,上海市检察院专门制发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问题情况的通报,逐条剖析并提出整改建议。 自2014年年底以来,上海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保障律师权利、提高司法效率和效果、端正司法作风等内容的“专项整治”。通过深入细致地对照检查,上海检察机关梳理出检察工作环节14项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保障律师权利、维护当事人权益、规范执法、司法效率和效果、法律监督、司法作风、职业纪律等七个方面。 据悉,突出问题具体包括有些自侦案件仍存在“会见难”和要求听取意见难,对当事人权益维护还不够到位,有些职务犯罪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和涉案财物处理还不够规范,司法办案场所使用和法律文书及笔录制作存在瑕疵,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也不够规范,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较高,办案期限较长、效率偏低,检务公开力度还不够足,个别案件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司法作风简单、机械,有敷衍推诿现象等。 “查找出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在各级院均有不同程度存在。”上海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副检察长陈辐宽表示,产生司法不规范问题的原因,既有思想观念、司法理念方面的主观原因,也有执法行为、制度规范等方面的客观原因。对此,上海市检察院已专门制发了关于上海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问题情况的通报,对14项司法不规范问题的原因进行了逐条剖析,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