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环境的治理力度,按照“美丽天津·一号工程”领导小组要求,天津市于12月7日至9日开展第三轮检查回访活动。同时要求,自12月7日至月底,天津市所有土石方作业的建筑工地全部停工。16个检查组、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将全力做好督查和抽查,如有私自开工行为,按照相关规定逐级追责。 16个检查组将对各区县、市级责任部门大气污染和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第二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访,对部分重点点位进行抽查,并对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重点开展集中检查。 一是回访第二轮检查中的问题整改情况,包括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查看是否出现反弹、反复;已制定整改计划的问题,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查看是否已协调落实责任,是否制定治理计划及治理落实情况;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查看举报投诉案件处理清单,检查是否进行妥善处理。 二是抽查污染防治任务落实情况,包括《关于“四清一绿”行动2015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美丽天津·一号工程目标责任书》中各相关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及专职网格员、监督员配备和履职情况;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和各区县街镇空气质量监测点建设以及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化平台建设情况;建立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质量考核问责及河长制管理落实情况。 三是抽查重点污染问题治理情况,包括:施工扬尘和渣土运输撒漏治理;裸露地面、道路扫保扬尘治理,煤场、料堆、渣场、港口散货堆场防尘治理;锅炉煤改燃、煤改电燃煤治理,散煤及清洁化治理;工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治理,排放废气、废水、异味治理;扬尘排污收费、烟粉尘排污收费治理;机动车和船舶污染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治理;露天烧烤、垃圾秸秆焚烧、燃放鞭炮等治理。(记者 张鸣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