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对一线环卫职工发放岗位津贴 作为城市的“美容师”,环卫工人起早贪黑却收入微薄。为了切实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12月14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单位《关于切实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实施意见》的通知,其中要求一线环卫职工岗位津贴按出勤日计算,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出勤日10至15元。 《意见》要求配足配好环卫职工作息用房,解决环卫职工作息用房房源问题。提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向所在地周边作业的环卫职工开放食堂,提供午餐。要求用人单位要落实轮休制度,对在休息日、节假日轮班以因工作需要安排环卫职工加班的,要及时足额支付加班工资。 为了逐步提高环卫职工生活水平,《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环卫合同制职工工资水平,确保其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建立环卫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用人单位要按照法律要求与环卫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但尚未签订的应及时补签。用人单位和环卫职工必须按照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另外,《意见》还提出改善环卫职工居住条件,建立环卫特殊困难救助机制,落实环卫职工入户和子女有关社会保障权益等意见。(记者 周帙恒 贺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