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12-24 14:41 来源: 财政部网站
【字体: 打印本页

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办会[2015]24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提高财务报表列报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近期草拟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6年4月30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 刘丽华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联系电话:010-68552896

邮箱:liulihua@mof.gov.cn

附件:

1.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

2.《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7日

责任编辑: 朱英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