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29日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福建省首次公布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全省58个县级城市空气质量,表明全省已实现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 数据显示,1月,平潭综合实验区空气达标天数比例为100%,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为48.4%。58个县级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41.9%-100%,平均为93.4%,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为51.7%。县级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前十位的依次是:顺昌县、武夷山市、龙岩永定区(并列第2名)、将乐县、武平县、泰宁县、尤溪县、连城县、政和县和永泰县;排名后十位(从58名到49名)的分别是仙游县、清流县、宁化县、古田县、屏南县、寿宁县、上杭县、松溪县、南安市、长泰县。 此外,1月,9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92.9%-100%,平均为96.6%,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为54.8%。排名依次为:南平、莆田、泉州、龙岩、厦门、三明、福州、宁德和漳州。首要污染物均为细颗粒物。(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曾咏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