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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年龄结构全面进入“老年型”

2016-08-14 09:51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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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统计局近日发布的《“十二五”时期广东人口发展状况分析》(以下简称“报告”)显示,“十二五”时期,广东人口总量增长相对放缓,但受庞大人口基数和人口再生产周期的影响以及“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全省常住人口继续保持惯性增长。2015年底,广东常住人口达10849万人,占全国人口总量的7.89%;2010—2015年均增长率为0.77%,与“十一五”时期全省常住人口年均增长2.58%相比,下降1.81个百分点。

报告还显示,“十二五”时期,人口继续流往珠三角地区,向超大城市(广州深圳)集聚的趋势仍然十分明显,深圳人口密度已超过上海,成为全国人口密度最高的超大城市。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起全省人口年龄结构已全面进入“老年型”时期。

人口总量保持惯性增长

报告显示,“十二五”时期,广东常住人口总量净增344万人、增长3.91%,年均增长0.77%,分别比同期全国平均水平高1.40个和0.27个百分点。若与“十一五”时期全省常住人口净增998.87万人、增长13.56%相比,分别减少654.87万人以及下降9.65个百分点。

报告称,“十二五”时期,广东常住人口迅猛增长的势头明显缓解,但由于人口规模以及育龄妇女基数庞大,人口自然增长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十二五”时期全国平均自然增长率为4.79‰—5.21‰),人口总量仍持续着惯性的增长态势。5年来,全省出生人数共计580.88万人,自然增长率维持在6.02‰—6.95‰之间。“相对平稳的增长率以及低生育水平状况是‘十二五’时期广东人口增长的重要特征。”报告指出。

深圳人口密度全国最高

报告显示,“十二五”时期,广东常住人口区域分布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超过一半的人口仍集聚在珠三角地区,区域内拥有广州、深圳两个超大城市(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以及佛山、东莞两个特大城市(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十二五”期末,不同区域人口数量的排列次序为:珠三角5874.27万人、东翼1727.31万人、山区1664.07万人、西翼1583.35万人,分别占全省人口总量的54.15%、15.92%、15.34%和14.59%。与“十一五”期末相比,珠三角、东西两翼和山区的人口数量分别增长4.59%、2.27%、3.79%和3.36%。5年来,珠三角地区人口增长最快,人口增量占全省人口净增总量的25.82%。

值得关注的是,广州、深圳两超大城市的常住人口增加数量全省最多,比“十一五”期末净增79.15万人和100.67万人,两市人口增幅占同期珠三角人口增量近七成,反映出人口向超大城市集聚的趋势仍然十分明显。

报告显示,“十二五”期末,全省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604人,相当于全国人口密度的4倍。东翼地区的人口密度全省最高,由“十一五”期末的每平方千米1089人上升到1116人;珠三角地区从每平方千米1026人上升到1073人。“十二五”时期,珠三角地区主要城市的人口密度不断增大,广州、佛山、东莞、中山等4市人口密度继续高于北京和天津,而深圳则已超过了上海,成为全国人口密度最高的超大城市。

年龄结构全面进入“老年型”

报告显示,2015年,广东10849万常住人口中,男性为5672.94万人、占52.29%,女性5176.06万人、占47.71%;性别比(女性为100)109.60,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及本省户籍人口比较,分别高4.58和3.52。广东常住人口的性别比较高的主要原因是省外流入男性的数量较以往明显增加。

报告显示,在常住人口的主要年龄段方面,“十二五”期末,0-14周岁(少年儿童人口)1884.67万人、15-64周岁(成年人口)8044.05万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920.28万人,分别占全省人口总量的17.37%、74.15%和8.48%。广东人口年龄结构继续表现出“两头低、中间高”的总体特征,即少年儿童人口与老年人口占比相对较低,成年人口比重较高。

报告称,若按国际通用标准衡量,2012年起全省人口年龄结构已全面进入“老年型”时期。从劳动适龄人口负担系数看,2015年,全省少年儿童抚养比23.43%、老年人口抚养比11.44%、总抚养比34.87%;少年儿童抚养比、老年人口抚养比以及总抚养比分别比“十一五”期末上升1.31个、2.60个和3.91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抚养比增幅明显高于少年儿童抚养比增幅,成为“十一五”时期广东劳动适龄人口总抚养比上升的主因。“十二五”期末,广东每100名劳动年龄(15—64周岁)人口要比“十一五”期末多负担约4名非劳动年龄人口。受跨省流动人口数量多的影响,2015年广东常住人口总抚养比比同期全国平均水平低2.1个百分点,是全国人口总抚养比相对较低的地区之一。

西翼人口城镇化率提高最快

报告显示,“十二五”期末,广东居住在城镇的人数为7454.35万人、居住在乡村的为3394.65万人,分别占常住人口的68.71%和31.29%。人口城镇化率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相比,高12.61个百分点,是全国人口城镇化水平较高的省份之一。五年间,全省人口城镇化率提高2.54个百分点,其中,珠三角、东翼、西翼和山区分别提升1.87个、2.22个、4.34个和2.88个百分点。

报告认为,广东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有赖于三方面的因素:一是生育政策改变,激活了城镇人口的自然增长;二是农村人口向经济、文化发展较快的城镇集聚;三是经济社会发展使城镇区域范围有所扩大,城镇人口相应增加。全省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其次为东翼地区。“十二五”时期,各区域的城镇人口数量依次为:珠三角4969.10万人、东翼1035.16万人、山区784.96万人、西翼665.13万人,分别占全省城镇人口的66.66%、13.89%、10.53%和8.92%。与“十一五”期末相比,珠三角、东西两翼和山区的城镇人口数量分别增长6.96%、6.20%、15.74%和10.08%,比同期常住人口的增幅高出2.37个、3.93个、11.95个和6.72个百分点。(记者 黄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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