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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严查桶装水质量安全

2016-11-16 21:38 来源: 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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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检中,多批次桶装水检出微生物超标、特别是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桶装水的安全问题倍受大家关注。11月5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印发了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做到“六个最严”,严把桶装水的质量关,确保人民群众的日常饮水安全。

一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省局要求各地桶装水生产企业必须要树立第一责任人的观念,强化对水源的质量安全控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出厂前必须严格检验检查,运送环节也要严格管控。

二是严格落实日常监管。国家制定的新桶装水标准(GB19298-2014)增加了铜绿假单胞菌的检测项目。省局要求各地要按照日常监管要求,根据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规模、管理水平、食品安全状况、信用档案记录等因素,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增加检查频次,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三是整改复查标准从严。省局要求各地对抽检发现的铜绿假单胞菌超标企业,或者其它致病菌超标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查明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逐条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予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不得开工生产。整改复查验收过程要有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并作为资料长期存档备查。

四是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省局要求各地对铜绿假单胞菌等致病菌超标的企业要立案调查,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书。对不按规定落实生产管理制度、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律吊销相关证照。要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大桶水的窝点,取缔非法生产行为。对送水站等销售网点违法灌装进行销售的,要严厉打击,依法取消销售资格。

五是制定严密的监测预警方案。省局要求各地加强桶装水中食品致病菌、重金属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因素的监测,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日常要制定突发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做到周密思考、真实演练、用时有效。

六是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省局要求各地立即开展桶装水整顿行动,对行动迟缓、拖延不办、执行不力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对行政区域内较长时间或较大范围存在大桶水无证生产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包装饮用水治理中走过场、不按规定履职的人员,要从严追究责任。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陆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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