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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宁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2016-12-06 11:00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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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西宁12月6日电(记者 马勇)青海省西宁市纪委日前通报了查处的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2013至2014年,西宁市城东区原韵家口镇副镇长沈文奇利用分管城建工作之便,默许他人私自搭建违章建筑,收受他人财物合计11.5万元。沈文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法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湟源县申中乡莫布拉新村原村会计何生明在职期间,长期私自占用农村奖励性住房和农村群众危房改造的“两房”补助资金及村民自筹房款9.5万余元。何生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湟中县上五庄镇北庄村原村支部书记李启忠在任期间,将21户“两房”补助资金分别由当年45户新建房户平分。李启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1年4月,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青山乡西北岔村为解决修建村老年活动室场地问题,党支部书记李春孙将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村民李尕万评定为低保和危房改造对象,让其领取补助资金共计1.96万余元。2011年、2013年,李春孙为办理村民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事宜,先后收取村民财物共计5000元。李春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1至2014年,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极乐乡后庄村以环境卫生整治为由,村两委征得部分村民同意后,原村党支部书记韩福良决定向“两房”改造户收取“环境卫生整治费”共计14.5万元。此资金未按制度纳入村财乡管,由村委会自行支出。韩福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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