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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初步建成社区矫正工作格局

2016-12-31 07:16 来源: 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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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自治区司法厅获悉,近年来,在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区司法厅党委的安排部署下,我区社区矫正工作从试点到启动再到全面推进,逐步走出了一条以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帮扶为中心,以全力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以不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发展的道路。

据区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区高法、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印发了《西藏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区全面启动。2015年,区党委办公厅下发文件,把社区矫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维护稳定工作全局,切实形成党政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组织、职能部门紧密配合、乡镇承担日常工作、村(居)基层组织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据悉,全区各市(地)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双联户”创建、平安西藏建设等当中,明确任务,定期考核,促进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全面推广“五对一”和“一人一组”的管控模式,每名社区矫正对象都有一个矫正小组进行管控,每个小组由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村(居)委会成员、亲属等共同管理,确保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同时,通过发挥基层组织、便民警务站作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思想道德、政策法律教育,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在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的问题,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记者 王杰学)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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