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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年票虽告别,追缴却未停

2017-01-09 09:14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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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票舆情热度逐年攀升

2016年年末,省发改委率先宣布于2017年全面取消年票制,将年票舆情推向历史最高峰

年票在2017年跨年之际成为省内最热的舆情事件之一。此番舆情是因政策重大调整而引发,而其发生趋势又与过往数年如出一辙。

在百度指数平台的舆情走势图上,可以发现这样的规律:2011年以来,广东地区与年票有关的舆情热度逐年攀升,而近两年尤其明显,2016年和2015年的年票热度指数,相比此前一年增长近一倍;每一年里,年票的舆情热度在元旦前后达到高峰——年底的年票追缴成为舆情爆发的“导火索”,次年年初省“两会”上代表委员关于年票话题的集中讨论,成为舆论发酵的“催化剂”。

这样的趋势,在2016年达到历史峰值——年初,省交通厅和财政厅首度明确表态取消年票制,形成一波舆情高潮;年末,省发改委率先宣布于2017年全面取消年票制,将年票舆情推向历史最高峰。

2017年元旦年票制正式取消后,与年票相关的舆情热度有所回落,但仍具备较高关注度。这主要是由于年票制取消的“善后”工作——剩余债务如何偿还、收费站是否恢复收费、历史欠费是否追缴,这与众多车主有着直接关联。而在各地的政策变更期,政策制定与信息公布存在客观时间差,这段时间最易引发舆论猜测,因此相关舆情仍处于长尾效应的发酵期。

1月7日,省交通厅在年票制取消后首度向媒体详细回应相关热点问题,一定程度上澄清了舆论场中的模糊信息。

关于年票制取消后的收费问题,省交通厅明确“普通公路原则上不新增设收费站”,并表示“收费站点符合条件可保留继续收费的,在实施方案获批后其收费标准等还需另行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关于剩余债务问题,省交通厅再度明确“按照省级债务由省承担,市级债务由市承担的原则处理。”而对于车主最为关心的欠费追缴问题,省交通厅则表示“具体以各市正式发布的文件为准”。

而从各地公开信息来看,目前省内已有12个城市(韶关、东莞、湛江、茂名、清远、云浮、汕头、佛山、珠海、河源、广州、惠州)公开表态将追缴2016年及此前年度欠缴的年票费。

其中,东莞和惠州明确了年票补缴期,分别为4个月和1年,逾期将加收滞纳金。在追缴措施上,汕头、珠海、东莞、清远、韶关、惠州等地明确,欠缴车主的欠费信息将形成社会信用不良记录,可能对个人交通出行、贷款或其他公共服务形成影响。

该不该追缴?如何追缴?

有说法认为“年票制被取消是因为不合法,因此不应该追缴”,而事实上,省级层面相关部门历次表态中从未认可这一观点

年票欠费该不该追缴,如何追缴?这是目前年票相关舆情中热度最高,也最易引发争议的一个话题。

关于该不该追缴年票,舆论呈现出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不少车主多年来坚持缴纳年票费,如果部分车主欠费不缴,这对缴费车主是一种不公平;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这种不公平要追溯到年票制政策本身,其在政策制定之初,采用“一刀切”的收费方式就已埋下了不公平的种子,而该制度的合法性也颇具争议,车主有权拒缴年票费。

各种争议暂无定论,有说法认为“年票制被取消是因为不合法,因此不应该追缴”。而事实上,省级层面相关部门历次表态中从未认可这一观点,省交通厅曾表示年票制“于法有据”,近日的回应中亦肯定了年票制在提高道路通行率等方面的积极意义。至于年票制取消的原因,按照官方说法,主要是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的要求,通过取消年票来“降成本”。

不过,在该不该追缴的争议之外,追缴行为本身的执行效力也颇受考验。在过去,省内一些城市曾采取过强制追缴手段,虽然一定程度提升了年票征缴率,但也引发了一些舆情风波。

比如东莞自2013年以来多次向欠费车主发出“追缴令”,并由收费部门以行政非诉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过,由于欠费车辆太多,大范围的强制追缴实际上操作性不强。而以惩罚方式引导车主缴费,可能会产生逆反效果,一些车主由于滞纳金太高,索性坚决拒缴年票,甚至由此牵扯出法律诉讼和舆论争议。

关于如何追缴的问题,省消委会近日也表示,“追缴欠费须慎重,补缴方式应人性化”,并建议有关部门谨慎考虑追缴年票欠费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若明确要求车主补缴欠费,也不能通过强制性手段,要设定较为合理的补缴年限、标准及范围。(记者 李书龙)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韩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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