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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开展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

2017-04-17 09:08 来源: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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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好我省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切实解决政府拖欠企业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等问题。

据悉,本次清理政府欠款范围如下:截至2015年12月31日,根据合同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形式明确政府作为民事责任主体,应由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包括政府及其部门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下同)偿还的工程款、物资采购款欠款;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向企业收取的应返未返的保证金。

根据本次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须通过开展专项清理,摸清政府拖欠企业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的基本情况,督促有关方面抓紧制定实施还款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偿还工作。其中,拖欠企业的工程款和物资采购款,须在2019年底前偿还到位。(记者 林雍)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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