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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修订道路运输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2017-08-13 10:27 来源: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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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省启动《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 (修订草案)》的制定工作,目前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

据省运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条例,省际、市际班线客运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起讫点和中途停靠站点客运站,应实行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乡(镇)、行政村的线路,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审核,且班线的起讫点设置客运站或者临时发车点的,可以开通农村客运班线。

城市公交方面,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经营期限为五年至十年,同一城市实行同一期限。公交延伸线路跨行政区域的,经线路起点地所在市、县人民政府与途经地和目的地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协商同意后,由线路起点地所在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出租车客运方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客运经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客运经营服务。网约车不得巡游揽客。(记者 林雍)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方圆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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