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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8起环境违法典型案被通报

2019-07-13 10:10 来源: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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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5月份我市环境执法情况,并通报了8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5月份,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743人次,检查企业2424家次,立案167件,下达责令改正决定139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53件,其中涉及大气类50件、水类17件、固体废物类13件、违法建设项目类47件、噪声类21件、其他类5件,共处罚款911万元。实施查封、扣押4件,限产、停产5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4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3件,有效地打击和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5月份,全市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继续开展机动车排气超标排放联合执法检查,共遥测拦检、入户排查机动车5.9万辆,排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148台次,排查加油站、储油库279座次,查处排气超标车1424辆,超标机械9台。

通报的8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包括:宋国树通过渗坑排放有毒物质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天津市海林福食品有限公司通过暗管排放水污染物被移送行政拘留案、天津市乐美多食品有限公司通过暗管排放水污染物被移送行政拘留案、马圈村无名洗塑料厂通过渗坑排放有毒物质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天津市赶超新型建筑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案、天津市佳利电梯电机有限公司违反挥发性有机物防治义务案、天津盈通达物流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天津市武清区通奥建材经销处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记者 曲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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