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李林军:各位记者朋友下午好,欢迎参加国家税务总局的新闻发布会。
下面我首先介绍一下今天参加发布会的我的几位同事,所得税司司长孙瑞标先生,计划统计司司长舒启明先生,地方税务司副巡视员曹聪先生,还有征收管理司副司长任荣发先生。下面先请舒启明先生向大家介绍2007年前三季度税收收入的情况。
舒启明:下面我就三季度全国税收收入情况作一介绍。2007年前三季度,全国税收收入(不包括关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未扣减出口退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累计完成3716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8741亿元,增长30.8%.
前三季度税收收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税收收入平稳快速增长。前三季度,全国税收收入规模突破37000亿元,已经接近2006年全年收入总额,增收额超过8700亿元,已接近1998年的全年收入额,增幅是1994年以来同期最高水平。各月的税收收入规模均在3000亿元以上,增幅均在20%以上。
第二,主体税种与相关经济发展协调。前三季度,国内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海关代征进口税收等主要税种收入增幅均在20%以上,且与相关经济发展基本协调:前8个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8.4%,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2.7个百分点,相应地,前三季度工业增值税同比增长20.5%;房地产投资增长29%,商品房销售额增长45.6%,来自房地产业和建筑安装业的营业税增长32.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37%,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增长35.8%;一般贸易进口增长25.2%,相应地,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增长21.7%.
第三,东、中、西部税收全面较快增长。前三季度,三大区域税收呈现全面较快增长的态势,增幅均在20%以上,其中,东部地区税收完成2671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4%,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为71.9%;中部地区税收完成5511亿元,增长25.5%,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为14.8%;西部地区税收完成4932亿元,增长28.%,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为13.3%.
第四,税收调节经济调节分配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在资源税政策调整和加强源泉控管的作用下,资源税完成19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1%,促进了资源的有效利用和节约使用;为引导证券市场合理有序发展,自 2007年5月30日起,上调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在政策调整和市场交易量放大的共同作用下,前三季度证券交易印花税完成1436亿元,增长11.7倍,增收1322亿元,拉动整体税收增长4.7个百分点;为促使土地合理利用,自2007年1月1日起,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标准和征税范围,前三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增长70.2%,同时,加强对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的征管力度,房地产业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分别增长42.9%和82.8%.
第五,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出口退税政策进行较大调整,取消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和降低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出口退税管理,优化退税服务,积极支持外贸出口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外贸出口结构的调整优化。前三季度,全国共办理出口退税399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14亿元,增长25.6%.
李林军:下面请任荣发先生介绍一下税务系统在改进纳税服务以及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的情况。
任荣发:大家下午好。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积极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9月,总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纳税人的办税程序和报送的资料作了进一步简化,大大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促进了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近年采取得主要措施有:
一是积极推行办税公开。税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2006年12月,在全面总结十年来税务系统开展办税公开经验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工作的意见》,从办税公开的内容、形式、制度建设、责任追究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对税务机关的办税公开工作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办税公开目录”,包括14类55项具体公开事项的类别、内容、公开时间和期限及其他有关要求,内容涵盖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办税程序、征收管理、税务检查、税收法律救济等方面。今年以来,各地正在全面的贯彻落实这项工作,有力地保障了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是大力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税务总局明确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采取切实措施,以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首先,要重点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找、多次跑”和税务机关“重复找纳税人”的问题。主要包括:各地税务机关巩固和完善“一站式”服务方式,坚持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所需资料,实行“一次性”告知;对资料齐全的涉税事项,予以“一次性”办结。对能够即时办结的涉税事项,予以即时办结;对不能够即时办结的涉税事项,实行全程服务并限时办结。统筹安排对纳税人的税收调查和日常检查等工作,避免多头重复安排内容相同的调查和检查事项。设立和变更税务登记时,对于税务登记、税种认定、减免税资格认定、普通发票领购资格等涉税调查事项,可实行一次下户、调查办结。其次,要重点解决纳税人涉税纸质资料与电子资料重复报送的问题。税务总局要求:对于长期选择电子申报方式报送涉税资料,且数据质量比较高的纳税人,省税务机关可确定纳税人报送纸质资料的时限,其中:增值税、消费税的纸质申报资料可采取半年或年度报送的方式;营业税的纸质申报资料可以采取季度报送的方式;企业所得税季(月)度预缴申报可只采用电子申报方式,年度申报须同时采用电子申报和纸质资料报送方式。第三,要大力简化纳税人办税的审验证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不得让纳税人重复报送涉税资料及数据。即对已存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按照“一户式”电子档案管理的各项基础信息,在纳税人办理登记类、认定类、申报类、审批类等各种涉税事项时,不得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税务机关开展税收分析、税负调查等工作时,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涉税信息。目前,税务总局机关和各地税务机关正严格按照要求,积极进行相关涉税资料的清理和减并。第四,要切实减轻个体工商户的办税负担。根据《意见》规定,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录入打印《税务登记表》并经户主签字确认即可,从而大大降低了手工填报《税务登记表》的成本。按照2006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户数估算,此项措施将惠及全国上千万户次的纳税行为。
三是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降低办税成本。目前全国有24个省的国、地税局在不同范围内通过降低或免收工本费、一户共管、只换内芯、不换封皮和外框等措施,联合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从而既节约了纳税人办证的成本,又减轻了纳税人办证的工作负担。
四是切实解决排队拥挤问题,改善办税秩序。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和提供纳税服务的主要场所。纳税申报期内,一些纳税人比较多的办税服务厅排队时间较长,特别是每月8、9、10号三天最为突出。税务总局对解决办税服务厅排队的问题高度重视,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改善办税环境,高度重视和解决办税排队拥挤问题,并提出以下措施:税务机关积极与纳税人协商,均衡使用纳税申报期间,引导纳税人错开办税高峰;适当增设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和办税窗口,延长办税时间;进一步发展网上业务。目前,各地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问题已经得到有效缓解,纳税人满意度不断提高。
五是利用税库银联网,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为了提高税收收入征缴入库工作效率,今年6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三家共同推行实行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办法的试点工作,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税收收入的缴库、退库、更正、免抵调、对账等业务,纳税人由过去需要到银行、税务多头、多次办理税款申报缴纳,优化为只需到税务局办理即可。
李林军:下面请孙瑞标先生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起草和核定征收企业调整应税所得率的情况,还有通报一下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有关要求。
孙瑞标: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下面我就三个问题做简要说明。第一个问题是关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起草工作的进展情况。今年3月1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高票通过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并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和实施,在纳税人、适用税率、税前扣除、优惠政策、征收管理等方面实现了内、外资企业的统一,并且平衡了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完善了所得税扣除、优惠等政策,规范了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创造了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必要条件,必将为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持续稳定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为了保证新企业所得税法顺利实施,我局和有关部门正按照法定程序,加紧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起草工作。今年7月底,国务院法制办将实施条例草案发给全国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我们也分别征求了部分专家学者和纳税人的意见。现正根据各方意见对实施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尽早完成立法程序,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第二个是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部分行业应税所得率问题。所谓应税所得率,是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预先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占其生产经营收入的比例。该比例根据各个行业的实际销售利润率或者经营利润率等情况测算得出。按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能够正确、完整核算的情况下,可按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出应纳税额,据以申报纳税。所以,应税所得率不是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是税法规定的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占其应纳税所得额的比例。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不管是查账征收企业还是核定征收企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均为33%,但对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减按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暂减按27%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调整部分行业的应税所得率,是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和税收征收管理实际情况,对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加强所得税征收管理而采取的措施。调整之前的应税所得率是2000年制定的。随着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规范,企业之间竞争加剧,企业利润率趋于降低,原来的应税所得率逐渐显得比例偏高,使纳税人面临税负不合理和税负过重的双重压力,反映较大,增加了执法难度。针对上述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依据企业所得税税源报表统计数据、国家宏观经济数据和不同地区统计数据,对部分行业利润率进行测算的基础上,参考税收实际征管情况,适当调整了部分行业的应税所得率。
这次调整应税所得率,主要有以下变化:(一)对行业进行了细化。原来只分五个大行业规定应税所得率。由于大行业内部不同子行业的利润率差别较大,对大行业进行细分,这样更符合实际情况,也便于税务机关操作。(二)根据测算情况,适当降低了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饮食业和娱乐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标准。(三)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事先规定按核定征收方式征收所得税。
调整部分行业的应税所得率,并不是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这里我要特别说明:(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适用范围没有变化。就是说,实行核定征收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仍然是依法不设置账簿或者应设而未设账簿、财务会计核算不健全、未按规定保存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不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纳税资料、未按规定申报等6种情况的纳税人。(二)企业所得税税率没有变化。虽然调低应税所得率的结果也会使企业少缴所得税,但与降低税率的性质完全不同,两者不能等同起来。调整应税所得率后,按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仍应按法定税率计算应缴纳的所得税额。
第三个问题是关于明年初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在年度终了后进行自行纳税申报,是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以及国务院据此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后赋予纳税人的法定义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于2006年制定下发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明年初的2007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应继续根据上述三个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来执行。因此,从大的法律规定和政策层面上来讲,明年初对2007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不会有调整,税务机关将继续与广大纳税人一起共同履行好法律规定的义务。
为了进一步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今年首次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结束后,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地税机关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如, 加强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和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完善个人收入档案;分析归纳首次申报的有关数据,结合今年个人所得税征管情况,将当地高收入人群集中的重点地区、高收入行业和单位,作为明年自行纳税申报的工作重点;对已经掌握的2006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但没有自行纳税申报的个人,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选择部分案例曝光;进一步修订完善自行纳税申报保密制度及相关工作规程,切实保护个人自行纳税申报中与其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有关的信息;继续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法宣传辅导;此外,为方便纳税人申报和管理,将会对自行纳税申报表作适当调整;等等。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各级党政领导的关心重视下,在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下,通过各级税务机关的努力,明年的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会比首次做得更好。
在此,我要真诚提醒广大纳税人,一定要注意归集一年的各项收入和纳税凭证,提前计算好自己一年的各项收入,按时准确地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李林军:我们要发布的内容就是这些,下面欢迎记者朋友提问。
记者:因为据悉现在第二批物业税模拟试点已经开始了,我想问一下比起第一批有什么不同?
李林军:这个问题请曹聪先生回答。
曹聪:大家较为关心物业税的研究工作,刚才记者提的这个问题,我先简单回答一下。现在第二批的试点工作刚开始,工作的范围和性质和第一批是完全一样的,无非就是把第一次试点成功的经验,在其他地区移植扩展。
在我国研究开征物业税是依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的精神进行的。在我国建立物业税制的考虑,主要目的就是完善我国的税收制度,一个国家税收制度通常是由直接税、间接税和财产税组成的,我们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财产税制还不健全,我们搞物业评税试点的目的就是想弥补这个缺陷,完善我国的税收制度。
当前搞物业税的研究,由于政策性比较强,在立法的过程当中,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物业税在国际上通常都叫房地产税或者叫不动产税,通常的做法对房地产是将其评估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来征税。我们国家现在和国际上的做法还有很大的差距。
我们要实行和国际接轨的物业税,要从建立我们的评税制度和解决技术手段入手。六个试点地区经过我们近两年多的模拟试点工作,已经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一个是创建了符合国情的评税工作模式。二是开发了计算机批量评税软件。三是建立了政府部门间的良好合作机制。四是培养了一批熟悉房地产税征收管理,又掌握评税业务的专门队伍。
我们在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把这个模拟试点的工作扩大了范围,准备在河南、安徽、福建、大连四个地区做这项工作。
记者:我是中央电视台的记者,我想问李主任一个问题,7月1号开始新的出口退税政策的执行情况;还想问一下孙司长,关于今年年所得12万元个人自行纳税申报从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另外去年最后的数据是多少?今年有没有一个预期的增长情况。谢谢。
李林军: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今年国务院决定从7月1日起,对2831项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进行调整,其中有些产品是取消了出口退税,有些产品是降低了出口退税率,这次调整的幅度比较大,涉及海关税则当中全部商品的约37%.这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抑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缓解我国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矛盾;同时也是为了落实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产品的出口,从而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因为这项政策从7月1号才开始实施,时间比较短,目前我们还没掌握全面的数据,但是截止到8月底,外贸顺差的增幅已经有所回落,整体上看,这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力度是适中的,也初步取得了一些成效,它的重点是在于调整出口产品的结构,可能对一些企业的生产、出口会有影响,但是不会对我们国家的正常外贸出口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
下面请孙司长回答第二个问题。
孙瑞标: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意义重大,税务机关为做好这项工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精力。今年截止到4月2号申报期结束,申报的人数接近163万人。这次申报期结束以后,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开展了一些后续工作,一个是根据我们数据库掌握的信息,对2006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应该申报但是还没有申报的纳税人进行约谈,还有的开展了检查;第二个是对申报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归纳、整理,充实和完善个人收入档案;第三个就是根据我们掌握的数据,认真分析高收入者所处的主要行业、地区和单位;第四项工作是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研究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的措施;第五就是从两个方面推进基础工作,一个是加强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第二是在全国各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积极推广应用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
自行申报的人数,在今年4月2号结束以后还在不断的扩大,刚才记者问到说有多少规模,应该讲每一天数字都在变化,都有人来补报,补报的原因也很多,有的是申报期出国了,有的是不了解税法规定,有的是经过约谈以后补报了,还有的是被检查给了一定处罚以后依法申报了,所以数字每天都在增加,可以肯定说超过了163万。
明年的申报期,按照法定的规定是年度终了3个月以内,也就是从明年的1月1日到明年的3月31日,按照规定31日这一天遇到节假日可以顺延,法定应该是三个月之内。
明年的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实际上现在已经开始了。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刚刚下发一个文件,要求各级地税机关做好第二次、也就是明年的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对地方税务机关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前面我已经说过,在各级地方党政领导的关心、重视下,在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包括各个新闻媒体的理解支持下,在各级税务机关的共同努力下,相信明年的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会比首次做得更好。首先是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了,不仅个人纳税人,包括企业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也提高了。这是一个前提。第二是我国经济发展仍然保持着又好又快的态势,居民收入相应提高,老百姓的收入也在增加,这个经济基础奠定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人数会有增加。同时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今年的股市非常火爆,造就了很多的富豪,会进一步扩大自行纳税申报的人数。第三是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能力和手段得到改进和加强,这也使我们对个人收入情况的了解和掌握更多一点,全面一点。还有其他因素。综合到一起,明年申报的人数比今年会更多一些,具体有多大的规模,达到什么目标,目前还无法预测。总之我们要把各项工作做好,按照税法的规定,扎扎实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提供好服务,完成好法定的义务。
记者:我是新华社的记者,一个问题是最近几年国家的税收收入增长很快,请问对税收收入高增长怎么看?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未来几年国家税务机关在减免税收方面有没有一些优惠政策,谢谢。
李林军:第一个问题请舒启明司长回答。
舒启明:今年前9个月,税收增长了30.8%,增幅也是近年同期最高的。我认为税收的高增长和经济发展是协调的。
经济是税收的基础,税收是经济的反应。税收是由若干个税种构成的,不同的税种征收对象是不同的,比如说证券交易印花税是对股票成交额征收的,房地产营业税是对商品房销售收入征收的。所以说,各个税种的税收都有其相对应的经济指标。
今年前8个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了18.4%,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2.7个百分点,工业增值税增长20.5%,二者比较接近。还有卷烟,今年前8个月,卷烟销量增幅都在20%以上,相应地卷烟消费税同比增长19.7%;汽车今年前8个月产量增长24%,再加上去年消费税税率调高的影响,汽车的消费税增长29.7%.从这些税种和经济的对应关系看,税收的增长和经济增长是相协调的,所以税收增长首先是经济增长的反应。
李林军:第二个问题我来回答。未来几年的税收优惠政策应该由国务院做决定。我只介绍一下目前税务机关正在做的一些工作。
一个就是企业所得税的两法合并,刚才孙司长已经介绍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全国人大已经通过并公布,明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企业所得税税率从33%降到25%,而且规定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是20%,对高新技术企业设定了15%的优惠税率,还规范了税前扣除的标准。这些优惠对企业的发展会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据测算,2008年新税法实施当年我国财政减收大约930亿左右,也可以说这些减的税收都是给企业优惠的。这是一个情况。
第二个情况就是进一步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目前正在两个地区搞试点。一个是2004年开始在东北三省,八大行业进行了增值税转型试点;一个是今年的7月1日在中部省区重点的老工业城市也进行了八个行业的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就是允许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抵扣,这项政策也是对企业的一种优惠。这项政策目前还没有向全国推广的时间表,目前还处于试点。
第三个就是根据国务院的有关文件精神,税务总局配合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有些行业或者有些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研究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措施,还有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强化支农惠农的优惠政策,包括完善农产品加工的政策,落实重点龙头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还有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纲要,研究制订实施促进科技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各项配套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创新型国家的建设。研究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另外就是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包括我们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福利企业的税收政策,支持福利事业的发展。进一步研究完善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还有其它一些具体的内容,我就不详细说了。
记者:我有几个问题问一下,一个是企业所得税的实施条例,据说这个条例对小型微利和高新技术企业有优惠,请问实施条例里面对两种类型的企业是如何进行具体认定的?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后内资企业税前扣除的标准是否同外资企业看齐,比如允许员工工资百分之百扣除?
孙瑞标:关于第一个问题,对于小型微利企业还有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所得税优惠,这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里有规定,这也体现了我们国家对于建立自主创新型国家和关注民生的政策精神。实施条例里面会对这两个类型的企业认定标准做一些规定,这个标准现在还在征求意见,比如说小型,它的销售额是多少?人员是多少?资产总额是多少?这都共同构成了小型的条件;还有微利,它的利润额应该是多少?这也有一个标准。只有构成了小型和微利的共同条件才能享受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也同样,什么叫高技术?什么叫新技术?这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每年都有变化。这个规定要很严谨和细致,既要使应该享受优惠的企业真正享受到优惠,同时也要防止不够条件的企业利用优惠条款逃避税收。操作当中可能还会通过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一些文件,细化一些操作规定,才能真正使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第二个问题,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规范了税前扣除。在改革之前,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扣除上有比较大的区别,刚才提到的工资扣除就是比较重要的区别之一,这种差异是造成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税负差距比较大的原因之一,但不是唯一的原因,还有税率、捐赠扣除等,都有一定的差距。这次改革,在税法统一的同时,扣除也统一了。不管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扣除的范围和标准都是一样的,都是按照税法规定执行的,不再区分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工资这一块,只要是合理的支出都是允许扣除的,当然也会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有的企业利用工资扣除的规定来逃避企业所得税,如根据配比原则加强纳税评估,要求企业提供工资支出的具体依据、标准等材料,等等。
广告费扣除和捐赠扣除,对内资企业都会比现在更宽一些,捐赠的扣除新税法已经规定是利润的12%,广告费的扣除也要做进一步的细化,肯定会比现在内资企业的规定宽松一些。
李林军:今年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