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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对发展指标“分类设定” 政府行为更加理性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2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长春1月21日电(记者李亚彪)在近日召开的吉林省长春市第12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市政府制订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草案中,各项指标设定分为导向性指标、预期性指标、约束性指标三类,让不少代表们感到很新奇。

    在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供的《长春市“十一五”规划主要预期目标》的表格上,对于各项指标的设定,专门有一栏注明了“指标属性”,指标属性分为导向性指标、预期性指标、约束性指标。

    在《长春市“十一五”规划主要预期目标》中,国内生产总值、人均GDP、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及一些产业产值等指标,都被列到预期性指标中,列入导向性指标的是城镇化率、全市森林覆盖率、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内容,而城镇开发就业岗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口参保率、城市污水处理率、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等涉及公共服务或公众利益领域的内容成了约束性指标。

    长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崔杰解释说,市政府设定各项指标在注重规划综合经济指标的同时,淡化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行业和领域的产品产量指标,强化了人文、社会的指标,强化了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指标,强化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指标,强化了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的指标。在三类指标中,政府只把约束性指标纳入了各县(市)区及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政绩考核中。

    这种新的指标设定方式在代表中引起较大反响。一些来自企业界的代表说,这种“分类设定”指标的方式十分科学,它背后体现出来的是政府职能正在发生悄然转变,在一些领域逐渐退出,摆脱“万能政府”“无限责任”政府的形象,政府行为将更加理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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