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原则,围绕信用信息记录、信用产品使用、失信主体惩戒三个关键环节,上海现已初步建成针对个人和企业的两个信用联合征信体系。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范希平认为,初具雏形的信用体系已经成为上海的投资软环境和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从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一种诚信经济。缺乏诚信不仅会使社会公德丧失,而且会大大提高市场交易的成本和风险,影响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转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据统计,由于在经济交往中缺乏诚信,我国每年直接经济损失高达5000多亿元。构建和完善信用体系,打造信用社会,不仅是一个道德命题,更是一个经济命题,其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无论怎样评价都不算过分。
上海市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着力于信用体系建设,并取得阶段性成果,自然值得称许,不过,其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和重点,还只是局限于个人信用和企业信用两个方面,而缺少了重要的乃至首要的一个环节———政府的信用体系建设。实际上,我国其它地方、其它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也存在类似问题,一说到信用,首先想到的是企业和个人,而对政府信用关注不够,致使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处于“空白”状态。事实上,在社会转型期,不守信问题不仅存在于企业和个人,更存在于政府身上,政府守信比企业和个人守信更为重要。即,要建设信用社会,首先需要打造一个信用政府。一些地方政府在出台政策之时,言而无信,政策朝令夕改、出尔反尔,不仅严重损害了老百姓和投资人的利益,也给社会带来不好的范例。譬如,一些地方政府换届,下届领导班子往往随意将上届领导班子的决策推倒重来,导致政策实施缺乏连续性,或者对上届领导班子承诺的事情不认账,一届领导一个主意,致使投资者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些都充分说明,需要一套完善的信用体系来规范政府行为。
要打造信用政府,关键是加强政府的契约观念和平等意识。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相当于政府向老百姓作出的承诺,也相当于政府与老百姓之间制订的协议或契约,遵守这个“契约”不仅是老百姓的义务,也是政府的义务。在经济交往活动中,政府与老百姓应该是平等的经济利益主体,政府在要求老百姓守信的同时,自己应该首先恪守诺言,而不能以高高在上的姿态,以权压人,随意毁约,侵害老百姓的利益。
没有守信的政府,便不可能有守信的企业和公民;没有一个信用政府,便不可能建设一个信用社会。因此,讲求诚信应该从政府做起,以政府的率先垂范来影响和带动整个社会讲求诚信的风气。只有政府讲求诚信,才有资格倡导和要求老百姓讲求诚信,才有能力去打造出一个真正的信用社会。在这个问题上,本末倒置是不行的。(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