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府建设>> 依法行政
 
安徽省交通厅原基建处处长汤运泽因受贿被判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合肥3月14日电(肖献松)安徽省交通厅原基建处处长汤运泽受贿案,近日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汤运泽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原任安徽省交通厅基建处处长的汤运泽,于2001年11月至2005年春节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公路工程竞标过程中,为其他公司能够顺利中标,透露标底、允诺帮忙,曾先后9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4.4万元,案发后退出赃款。

    法院认为,汤运泽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故作出上述判决。(完)

 
 
 相关链接
· 安徽省交通厅原厅长王兴尧因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 2005年前11个月32000多人因贪污贿赂被立案侦查
· 陕西省卫生厅将严查医生收受商业贿赂行为
· 2005年公安机关加大反腐倡廉和警务督察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