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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对污染行为实施双罚制度 近百人受责任追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2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郑州3月25日电(记者古文洪)河南省强化环保责任追究,实施对污染行为既处罚单位也处罚责任领导的“双罚”制度,打破了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的侥幸心理。去年以来,因环保“不作为”和污染问题,全省已有近百人受到了行政责任追究。

    从去年开始,配合省政府提出的“硬起手腕,一年打一场环保硬仗”,全省加强了对各级政府、部门的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省政府将重点污染流域、区域的治理任务、标准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对应的市长、县长、区长以及工商、电力、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对失职渎职者实行责任追究。省监察厅、环保局还联合制订了违反环保规定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查办大案要案为突破口,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责任追究的剑锋不仅指向地方领导、企业负责人,也指向环保系统内部。省环保局面向社会设立了三部污染举报、行风建设举报电话,并实行了举报处理限时制,同时采取暗访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及时发现、查处系统内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一年多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纠正环境违法问题7000多起,监察机关参与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689起,立案196起,已结案178起,共追究了近百人的行政责任,包括一些县处级干部及其他政府工作人员、环境执法人员等。

    一些地方“例行公事”处理过的案件,也被重新调查,追加了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在商丘市水池铺乡违法建设爆破制浆厂案件中,根据群众反映和上级的要求,省监察厅、省环保局对已作出的处理又进行了复查,进一步追究了包括乡主要领导在内的5名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在“双罚”责任制的促进下,省政府确立的首批重点区域综合整治任务全部按期完成, 这些“老大难”地区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同时,全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平均达标率、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全省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平均达标率等,均有明显提高。全省水环境质量去年达到了近十年来的最高水平。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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