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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治理商业贿赂方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12日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

  为认真贯彻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贵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监管工作实际,于4月3日制定下发了《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办、国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监管工作的实际,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把握政策,稳步推进,务求实效。工作的目标是:通过治理,使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守法诚信意识显著增强,生产经营行为更加规范,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经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逐步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施方案》还明确了治理的重点、指导原则、工作内容、工作的步骤、方法和措施。同时,要求各市(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要制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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