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12 号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6月17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4年10月9日发布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同时废止。
主 任:徐绍史
2014年5月17日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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