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税收政策扶植力度 解决创业创新燃眉之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10-22 11:09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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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推动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决定在全国推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分所得税试点政策,推进结构调整,助力创业创新;通过《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以法治助推新型城镇化;部署进一步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试点,为服务实体经济积累经验。(10月21日中国政府网)

  在10月19日的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启动仪式上,李克强总理罕见打破既定议程,发表了慷慨激昂的即席讲话,为创业创新者“站台”。而总理的“站台”不但对现场的创新创业者带来极大的鼓励,对全国成千上万的创新创业者,也是一个惊喜,一份勉励。

  从2014年9月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李克强总理第一次在公开场合发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至今,已有一年多的时间。在这一年内,全国范围内都掀起了创新创业的热潮。放眼看看我们的身边,在政府各项政策的扶持与引导之下,小微企业越来越多,创新项目越来越多,投入创新创业的年轻人也越来越多。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目前国内已有10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对于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发挥重要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挥好股权投资等直接融资工具的重要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股权投资领域,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国家全力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政策举措,为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行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本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可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该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享受500万元以内部分免征、超过5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其次,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和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股东和技术人员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的激励模式,对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代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分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是为更大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经济发展新的驱动力。开展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推动科技与金融更紧密结合、加快形成完善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来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税收优惠、财政奖励和补贴、创投基金等手段,也正在形成政策“组合拳”,进一步助力中国经济的发展。(夏生)

责任编辑: 张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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