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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局长就《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答记者问

2017-02-23 16:00 来源: 文物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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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正式公布。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就规划编制实施接受了媒体专访。

记者:《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实施,是全面推进我国文物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请简要介绍一下规划编制的主要背景。

刘玉珠:“十三五”时期,是文物事业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文物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物保护作出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文物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二是2016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召开全国文物工作会议,2017年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对“十三五”时期文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三是“十二五”时期我国文物事业取得显著成就,呈现出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为“十三五”时期文物事业再上新台阶打下了坚实基础。四是全社会保护文物的共识初步形成,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保护责任,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物的价值作用得到广泛认同,为“十三五”时期文物事业创新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事业发展,规划先行。国家文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组织力量、精心编制了《规划》。《规划》的形成过程,是周密组织、深入调研的过程,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是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过程。

记者:《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刘玉珠:《规划》主要阐明了“十三五”时期文物事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和重大举措,是各级文物部门履行职责、推动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分五个方面共9个部分,第一方面阐述“十三五”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第二方面从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文物安全的三个维度强调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第三方面概述博物馆建设的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第四方面从4个领域整体部署让文物活起来的任务和路径;第五方面主要从文物科技、文物法治、制度建设、保护投入、人才培养的角度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形成规划实施合力。

记者:与以往规划相比,“十三五”时期文物事业的总体要求有哪些新特点?

刘玉珠:《规划》是在认真总结“十二五”规划实施经验、深入分析当前发展形势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的,既具有继承性,也具有时代性。无论是从指导思想还是从发展目标上,《规划》都具有不少新特点。首先在发展理念上,明确要求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认真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其次在指导思想上,强调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第三在发展目标上,强调整体保护,统筹推进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可移动文物修复、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强调社会参与,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格局基本形成;强调发挥文物资源的积极作用,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文物工作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发挥,文物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坚定文化自信、拓展中外人文交流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增强。第四在发展指标上,强调量力而行、留有余地,比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率达到100%,全国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人群覆盖率达到每25万人拥有1家博物馆。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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