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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文机关: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应急厅函﹝2019﹞478号   源: 应急部网站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06日
  • 标       题: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的通知
  • 发文机关: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应急厅函﹝2019﹞478号
  • 来       源:应急部网站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19年09月06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征集
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的通知
应急厅函﹝2019﹞4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为推进安全执法典型案例库建设,加强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执法业务指导,提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执法办案水平,经研究,从2019年起,每年定期征集选编全国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以下简称典型案例)。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典型案例选编范围

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围绕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选编报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涉及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方面的典型案例。

二、典型案例选编要求

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实事求是、优中选优、严格把关的原则,组织辖区内对近5年内典型案例进行初选和编制,典型案例选编要满足附件1、2要求。2020年起,案卷评查中发现的优秀执法案卷应按照典型案例编写要求,及时整理纳入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库。

三、典型案例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首批典型案例报送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前。2020年起,报送频次为每年两次,报送时间为每年5月15日前、11月15日前。

(二)报送内容。

将典型案例、所涉及的执法文、复议裁判文书以及执法案卷复印件和电子文本等相关材料一并报送部相关司局,并注明报送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报送数量。

每批报送不少于5篇典型案例,其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不少于一篇,多者不限。

(四)报送联系方式。

危化监管司,刘丽,010-64464285,liul@chinasafety.gov.cn(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类);

安全基础司,胡福静,010-64463873,hufj@chinasafety.gov.cn(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行政许可类);

安全执法局,侯茜,010-64463683,houq@chinasafety.gov.cn(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类);

政法司,刘阳,010-83933814,liuyang@chinasafety.gov.cn(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类)。

附件:1.典型案例选编要求

    2.典型案例编制模板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19年9月6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征集
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的通知
应急厅函﹝2019﹞4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为推进安全执法典型案例库建设,加强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执法业务指导,提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执法办案水平,经研究,从2019年起,每年定期征集选编全国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以下简称典型案例)。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典型案例选编范围

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围绕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选编报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涉及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方面的典型案例。

二、典型案例选编要求

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实事求是、优中选优、严格把关的原则,组织辖区内对近5年内典型案例进行初选和编制,典型案例选编要满足附件1、2要求。2020年起,案卷评查中发现的优秀执法案卷应按照典型案例编写要求,及时整理纳入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库。

三、典型案例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首批典型案例报送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前。2020年起,报送频次为每年两次,报送时间为每年5月15日前、11月15日前。

(二)报送内容。

将典型案例、所涉及的执法文、复议裁判文书以及执法案卷复印件和电子文本等相关材料一并报送部相关司局,并注明报送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报送数量。

每批报送不少于5篇典型案例,其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不少于一篇,多者不限。

(四)报送联系方式。

危化监管司,刘丽,010-64464285,liul@chinasafety.gov.cn(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类);

安全基础司,胡福静,010-64463873,hufj@chinasafety.gov.cn(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行政许可类);

安全执法局,侯茜,010-64463683,houq@chinasafety.gov.cn(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类);

政法司,刘阳,010-83933814,liuyang@chinasafety.gov.cn(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类)。

附件:1.典型案例选编要求

    2.典型案例编制模板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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