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埠人员社保待遇资格开始认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10-11 10:16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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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0日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2013年度长期居住外埠的人员领取北京市社会保险(障)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已经启动。如未在10月底前按要求办理认证的,将从12月起暂停支付社会保险(障)待遇。

  据了解,长期居住外埠,但在北京领取社会保险(障)待遇的人员所需的《认证表》,从2013年起将统一由北京市社保中心负责邮寄。长期居住外埠的人员收到表格后须尽快携带此表和本人的身份证,到离居住地最近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部门或区县及以上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手续,并务必于10月底前寄出认证表。如未按期办理认证手续和邮寄认证表及连续三年代理认证的人员,从2013年12月起,暂停支付社保待遇。

  市社保中心强调,被暂停社保待遇并不意味着就领取不到相关待遇,当收到认证表后且认定符合继续领取条件的,被停发的待遇则进行补发。同时,为减轻长期居住外埠人员的经济负担,市社保中心负责邮寄的信封中除了有认证表外,还附带一个已印好回邮地址和收信部门及邮资的信封。另外,针对年老体弱或行动不便者,也可以委托亲属按上述规定代为办理认证手续。(袁京)

责任编辑: 郭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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