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设立“营改增”临时办税服务厅(点)的公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6-04-06 09:15 来源: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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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国家税务局关于
设立“营改增”临时办税服务厅(点)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为了方便“营改增”纳税人,我局专门设立了四个“营改增”临时办税服务厅(点),办理“营改增”纳税人涉税事项,现将办公场所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海口市国家税务局“营改增”临时办税服务厅(复兴城厅)

地址:海口市复兴城中国香街 C区一层XJ015-020房

联系电话:66727975  66720281

二、海口市国家税务局“营改增”临时办税服务厅(海垦路厅)

地址:海口市海垦路九九华府3号楼03铺面

联系电话:66801564  66802054

三、海口市国家税务局“营改增”业务办理点(海甸点)

地址:海口市海甸二东路国税大厦11楼

联系电话:66258901  66253015

四、海口市国家税务局“营改增”业务办理点(凤翔点)

地址:海口市凤翔路国税办公楼(凤翔大厦东侧)8楼

联系电话:65808910  65808695

特此公告。

海口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4月5日

责任编辑: 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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