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民营企业曾经是企业中的“弱势群体”。在经济大潮的起落中,多数企业处于创业后的成长阶段,还有为数不少的企业在拼搏中求生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民营企业自身的弱点所致,另一方面则是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使然。主要表现在:
1、企业规模小,管理体制落后。据统计,2004年,全市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民营企业仅3家。很大一部分民营企业由于规模小,技术创新能力差,实行的是家族式经营管理,导致产品质量差,科技含量低,名优产品少,市场竞争力弱,民营经济的制度优势难以发挥。
2、布局不合理,传统行业比重偏大。2004年,主要传统产业中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444.60亿元,占全部民营经济的57.9%。由于劳动密集性行业多,技术密集性行业少,缺乏区域特色,形成重复建设,导致过度竞争。
3、融资渠道不够畅通。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银行体系,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仍显不够;同时,由于资本市场发育不够健全,大量需要资金的民营企业无法有效筹集资金。
4、社会服务体系不配套。创业引导、科技培训、信息咨询等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三、促进武汉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思考
1、引导民营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民营企业的整体素质。在经营方式上,要引导民营企业由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方向发展;在产品质量上,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科技含量高的产业争创名牌;在规划布局上,引导民营企业由低水平重复建设向特色经济发展;在人才引进上,要鼓励科技人才到民企工作,制定相应的措施,使专业人才能在民营企业呆得住;在经营管理上,要引导民营企业由家族式管理向现代企业管理过渡,逐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民营企业家自身素质。同时,要降低民营企业准入门槛,鼓励自我创业和就业者。
2、加强规划,引导培育民营产业集群。要坚持民营化、中小化、特色化取向,大力推进都市工业园区建设,使之成为民营企业的孵化器和都市工业的集聚地。认真落实好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用优惠的政策吸引本地和外地的民营企业落户,产生集群效应。同时要把民营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推进信息化建设纳入全市总体规划,推进技术创新,总体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
3、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要建立健全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确立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份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行政环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正确处理与市场、企业、社会的关系,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并从体制、机制、法制入手,加强市场经济秩序整治,坚决打击无照经营、走私贩私、制假售假、偷税漏税和欺行霸市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同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拓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
5、加大扶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资金不足是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各级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引导资金投向民营企业。支持和鼓励银行进一步优化信用评级制度和贷款审核体系,适当放宽低风险信贷品种的审批条件,创新信贷业务,满足民营企业不同类型的融资需求,不断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营造宽松的金融环境。
6、完善社会服务体系,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加快发展会计、律师、审计、银行信贷、海关报关、税务代理、海外市场代理等各类社会中介组织,进一步规范中介行为,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的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服务。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在发展民营经济中的协调服务、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资源整合和自律管理等作用。加大民营企业人才引进的支持力度,定期举行人才招聘会,切实解决好民营企业引进人才在户籍、档案、评职评先、住房和子女入学等方而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为劳动者在各类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合理流动创造条件。(湖北省统计局)